債務重組 (IVA)
債務重組 IVA
• 統一所有債項
• 利率可節省高達8成或以上
• 大多債權人收到申請後可暫援供款

統一債項
申請成功後只需要每月供款指定金額便可

涵蓋範圍包括信用卡數、銀行私人貸款、財務公司貸款、高息貸款、學生貸款、稅務貸款等等。債務重組適合欠債過高,或者瀕臨破產的人仕。

低至$25,000 起,實際費用視乎每款金額而有所調整

適合咩情況?

  • 每月只交最少還款額的人士
  • 長期遲還款人士

  • 統一所有債務,使欠債人能清晰管理欠債事項及還款時間。
  • 立即停止被債權人追數,減輕精神壓力。
  • 重新擬定合適的貸款利息,節省利息開支,避免破產污名。
  • 債務重組不用驚動僱主,保障私隱及工作。
  • 專業資格及牌照不會被吊銷。
  • 供款額減少,減低欠債人的財政壓力。

個人自願安排

俗稱『IVA』,是一個正式的債務重組方案,令到債務人可以透過一個法定渠道與債權人商討如何償還債務。在IVA的過程中法例規定需要有一個『代名人 Nominee』去執行個人自願安排,IVA的好處是正規及有受法例監管,但壞處是所用之行政時間相對比較長。IVA 比較適合一些債權人數目多及欠債數目比較大之債務人。

步驟 1

• 需時1天。
• 客人準備預約會面及帶備所需文件,與本行進行一對一的會面並詳細講解。

步驟 2

• 草擬還款建議書,安排客人進行宣誓
• 代表律師將為債務人取得臨時命令。
• 需時約3-7天。
• 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(中英文報紙各一份)
• 進行債權人會議 ( 代名人會代表出行談判,債務人不需出席會議 )
• 需時約2個月。

步驟 3

• 債權人或其代表以大多數通過決議(即所持債款總值75%以上),債務重組成功,每月繳交指定還款金額,再由代名人安排還款予所有債權人。
• 需時約 3 個月

常見問題

可以,自僱人士需提供自己的收入來源便可。

一般為3-4個月,視乎法庭排期長短而定

欠債人在供款期間失業或減薪,可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及經過債權人之同意,即可安排停供或暫緩還款。

可以,本公司體諒客人的財政壓力,因此接表分期付款方案

根據香港法例第6章20F,債務人所提出的債務重組建議,只要有欠債額總值的75%或以上債權人同意便可正式獲得通過。

欠債人於IVA債務重組供款期間不能再作借貸,

以債務重組為例,申請人需要有穩定工作及收入,以證明其還款能力;其次,債務重組主要適合面臨欠債額度超過月薪十多倍人士申請。

基本上不論破產管理署、法庭或債權人都不會通知申請人(即使是公務員)的家人或僱主,但若閣下就職於金管局管轄範圍之機構如銀行、財務公司從業員,僱主會獲知其職員的IVA申請。

IVA之成功率要視乎個人之還款誠意、欠債入息比例、資產值、工作穩定性、過往還款紀錄以及供款比例等因素而定。而經本行分析並接納的申請個案,一般都有極高的成功率。

閣下如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Starfield熱線22365688,我們非常樂意為閣下作進一步的分析及建議。

一般銀行只要求欠債人變賣正資產物業,以減輕欠債額。現時大部份負資產人仕及需補地價之業主,其物業都不會受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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