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辦破產申請服務•即時停止被追數
- 爭取最高生活費
- 申請保留或開設出糧戶口
- 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結業安排
- 四年破產年報跟進服務
- 跟進生果金、傷殘津貼、綜援及一般社會福利
- 跟進破產署信件
- 跟進有關出入境的通知
- 跟進破產期滿後申請不反對通知書
- 跟進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
簡介
- 個人破產案而言,您需以香港為居住地,並能證明自己無能力償還債務,便可考慮作出申請。
- 宣誓入紙高等法院後,約個半月便會頒破產令,破產就從頒令當日開始。
適合咩情況?
- 適合資不抵債
- 每月需要借貸渡日
- 每月還款已嚴重影響生活者
- 持續的遲還款及只能負責信用卡最低還款額
3 步曲簡易流程 • 最快即日入紙申請
1. 填報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等法律文件及資料。
2. 宣誓、債權人會議及高等法院排期法律程序。
3. 爭取最高生活費及法院頒發破產令。
常見問題
01. 甚麼是破產?
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,是當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的出路。債務人的全部財產需變賣並分配給所有債權人的清算程序。
02. 如果無能力支付破產的費用,可以向法律援助處申請援助嗎?
不可以, 但本公司可以提供分期,以助申請破產人士能盡快辦理宣誓手續。
03. 破產會否影響受僱情況?
破產後你不能繼續任職律師、保險代理、證券交易商,銀行從業員或有限公司的董事。如經地產代理監管局批准,則可繼續任職地產代理,其他行業就視乎有否規定。
04. 破產情況會否被公開?
破產管理署署長不會就已提交的破產呈請書刊登公告。在領佈破產令後,破產管理署署長會就有關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(一份中文和一份英文) 上刊登公告。
05. 家庭成員是否需要承擔債項?
不需要,除非你所欠債務是聯名申請或有擔保人。
06. 是否必須還債?
你的收入於扣除你的家庭的合理需要後,餘額須用於還債。
07. 我的收入又如何呢?
你的受託人將決定有關金額,評估你所須收入的多少,確保保留足夠的收入以應付你的合理日常開支。
08. 破產後我必須每月供款嗎?
在扣除必要的日常生活開支後,如果沒有餘款,則無需供款。
09. 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要花費多少?
債務人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,000元的款項和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 $1,045 元。
10. 會否通知僱主我的破產消息?
受託人通常不會通知其僱主,除非有需要。但如果任職公務員,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。
11. 破產後我可以乘搭的士或旅行嗎?
不可以的,除非你可解釋及証明乘搭的士或旅行的費用由他人支付。
12. 破產後我可以使用花紅/雙糧嗎?
你的受託人將決定有關金額,評估你須要將收入的多少交予你的受託人來償還你的債權人。確保保留足夠的收入以應付你的合理日常開支。
13. 宣誓後銀行戶口是否會被凍結?
是。如果需要戶口,宣誓後需要向破產處申請開立或保留戶口,然後通知相關銀行。